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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0年01月31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性认知疫情,正确引导言行。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防控权威机构和渠道获取信息和知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按照上级机关和学院(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科学开展健康教育,正确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防控疫情,增强预防意识,加强防范措施。

二、学生延期开学,严防病毒扩散。根据上级统一安排,2020年学院(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推迟,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目前学院(校)已经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未获正式通知,任何人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未经批准自行返校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寒假期间留在校内的学生必须留在校内,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得离开校园,也不得搞聚焦性的活动。

请务必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确认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学生具体返校日期,以学院(校)正式通知为准。

三、加强疫情上报,做好台账工作。要按时做好每日学生疫情报告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关信息。发现假期有去武汉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学生,在上报学院(校)的同时,要引导学生及时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中心联系,接受专业指导和干预,并配合当地政府、村(居)落实防控措施。凡有学生被列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都要及时上报详细情况,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对迟报、瞒报、漏报、错报、谎报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严禁聚集行为,做好自身防护。要积极开展线上防控教育,引导学生尽量居家休息,减少外出活动,增强防护意识,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居家多通风,勤洗手,多喝水,讲卫生,坚持每日监测体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同时号召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做好家庭人员的防护和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杜绝野生动物交易、消费、食用行为,体现医学院校学生的职业素养。

五、关注学生动态,倡导网络办公。要利用各种网络渠道,将学院(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学生,确保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要随时关注学生动态,以班为单位坚持每日动态掌握学生身体情况,做到学生人数清楚、行程清楚、身体和心理状况清楚,做到日报告、零报告。要保持与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学生宣传科学防控知识,传递和收集相关信息。

六、加强组织领导,决胜疫情防控。各学院(系、部)和党总支要切实肩负起责任使命,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其它重点工作同步推进。要全面动员、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要全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履行好班级疫情防控职责,把上级各项安排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做实做细开学后相关防控工作预案。要大力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强大正能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院和上级机关将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二级学院(系、部)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防控组(联系人:范荣荣;联系电话:151350959659,小号675965)。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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