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一图带你了解
做了哪些修改
寻红色足迹 忆峥嵘岁月——学院...
为传承红色基因,感悟太行精神,10月16日,学院离退休人员管...
传承白求恩精神 涵养医者师魂—...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持续...
学院举办首届学生科普短视频竞...
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学生科普创作传播能...
隰县县委社会工作部、共青团隰...
近日,隰县县委社会工作部、共青团隰县委员会向我院发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