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2017年4月2日--4月4日,共3天,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望各部门根据通知精神,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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