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注重能力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切实把适应教育事业需要的优秀教师选拔到本院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归纳总结能力,写作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专职辅导员1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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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2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类、行政管理、新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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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3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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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4
| 1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会计、会计学、财务学、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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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6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
1.时间地点
报名日期: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
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
报名地址:山西省榆次区省高校新区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1013
联系电话:0351-2776882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明;留学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6月21日到我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类采用纸笔答题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6月22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官网进行查询。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不达比例,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同在我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院(校)网站公布,并单独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单独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我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0351-2776882
监督电话:0351-2776823
单位网站:www.sxhvc.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名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