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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根据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与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00,体检地点:山西省人民医院(南院区)。

三、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需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一张1寸彩底免冠照,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眼睛有近视等情形的,需检测矫正视力,请自备眼镜,勿戴隐形眼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咨询电话:0351-2776882

附件: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与考察对象名单

序号

岗位

姓名

总成绩

排名

1

专技1

郭柄成

83.50

1

2

专技2

赵青青

70.14

1

3

专技3

何文丽

85.29

1

4

专技4

赵雪纯

89.69

1

5

专技4

赵振华

84.14

2

6

专技5

潘昱彤

79.24

1

7

专技6

姚瑶

89.89

1

8

专技7

张轲

79.97

1

9

专技8

赵阳

78.73

1

10

专技8

周静荣

76.40

2

11

专技10

郭锐

77.17

1

12

专技11

王西铎

80.64

1

13

管理1

刘鑫娟

84.04

1

14

管理1

杜娜

82.3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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