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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根据我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与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628日(星期五),上午830,体检地点:山西省人民医院(南院区)。

2024627日(星期四),上午930,请考生携带本人一张1寸彩底免冠照到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厚德1013室,安排体检相关事宜。

三、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眼睛有近视等情形的,需检测矫正视力,请自备眼镜,勿戴隐形眼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51-2776882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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