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星级评估指标体系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2年11月21日

使用说明

本“指标体系”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教育部 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为依据,选取能反映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和学校管理水平及特色的主要项目编制而成。

本“指标体系”设8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83个三级指标,总分100分。

总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评为五星级管理学校;80-89分,评为四星级管理学校;70-79分,评为三星级管理学校;60-69分,评为二星级管理学校;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但总评结果在60分以下,为一星级管理学校,年度整改后进行复评。

各指标内涵的得分以指标体系确定的该项目分值为最高限。除特别注明外,评估选用近三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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